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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酒后驾驶死亡陪酒人责任)

KTV免费预定 2022年11月25日 07:17:40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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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顾客醉驾身亡,KTV应该怎么规范经营?

可以和那种代驾公司合作,如果有醉酒的人想要开车的话。就去和醉酒的人说酒店有这种服务,为了他的安全让他找代驾,这样不仅是为了他更是为了他的家人。而且可以和公安报备,如果有醉酒的人开车,KTV是有权力可以将其拦下的。

KTV、陪酒女和一同聚会的所有朋友须承担赔偿责任,其中,KTV被判承担5%的赔偿责任,陪酒女承担3.5%的赔偿责任。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发生KTV也是有责任的。

2018年3月10日凌晨,周某与朋友李某、黄某等五人到龙泉市一家KTV唱歌、喝酒,期间通过包厢工作人员叫了几名陪酒女。凌晨3时许,喝了不少酒的周某带陪酒女王某离开包厢,自行驾车离开。此后20多分钟内,其他几人陆续离开。

凌晨3时44分许,周某驾车经过一处路口时,车辆撞到道路中间的花坛,失控翻至路边,王某被甩出车外受伤,周某被压在车底,当场死亡。经鉴定,周某在事故发生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醉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周某醉酒后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一定不要喝酒开车,这样会对自己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的。而且对自己的家人也会造成不好的影响。而这也需要一些公共场所的管理来掌控这些行为。

一些公共场所应该要在墙上,一些显眼的地方贴上喝酒不能开车的宣传标语,或者贴上一些醉酒开车的危险的标语。这样也能起到一种宣传的作用,让人们文明喝酒,文明驾驶。

浙江丽水市男子醉驾身亡,醉驾死亡案例那么多,为何醉驾事件仍然频发?

因为很多人都认为这种事情发生不到自己的身上,而且很多人也是认为自己喝了一点酒,对开车没有很大的影响。都是因为这些存在侥幸的人,所以到最后他们才发生意外的。而且一般喝醉酒的人胆子都会比较大一点,所以他们也就把自己喝酒开车是很危险的这件事情完全不放在眼里。

浙江丽水龙泉一男子周某参与朋友聚会后,醉醺醺地从KTV出来。他选择了酒驾回家,结果不幸驾车身亡。

之后,周某的家属将一同聚会的朋友、KTV陪酒女子、KTV都告上了法庭,索赔88万余元。

儿子醉酒驾车身亡,参与聚会6人遭起诉。2018年3月10日凌晨,周某与朋友李某、黄某等5人相约到龙泉一家KTV聚会唱歌喝酒。其间,他们还叫了KTV的陪酒女子提供陪酒服务。

10日凌晨3点22分,喝得醉醺醺的周某带着陪酒女子王某离开包厢,后他开车带着王某离开,几位朋友也在随后的20分钟内相继离开了KTV。

随后,周某驾驶的车辆撞到了道路中间的隔离花坛,车辆失控后翻滚到路边的花坛上,周某也因此被甩出车外压在了自己的车子下面,最终不幸死亡。

后经交警部门委托鉴定,周某在事故发生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的状态。

所以喝酒之后开车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道路上的其他行人的安全负责更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负责。所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到时候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男子醉驾身亡,为什么男子喝醉了没人阻拦开车?

男子喝完酒之后去开车,肯定是有人去阻止的。但一般喝完酒之后,胆子就比较大,别人劝阻一般都是没有用的,还是会继续开。因为自己的强行开车 导致了最后的意外发生。

近日,增城法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案件中男子与五名同事聚餐喝酒,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法院判决五名未尽合理提醒义务的同事承担相应责任。

2017年12月1日下午17时许,黄某约了宋某和其他四名同事一起聚餐,吃完去KTV唱歌。

由于在吃饭及唱歌期间宋某有饮酒,于是在23时20分左右聚会结束,宋某驾驶摩托车送一同事回家后,又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

但行驶至某路段时,宋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重型运输车辆,造成宋某当场死亡。

经检验,宋某血液样品中酒精含量为167.07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于是宋某的家属遂将五名共同饮酒的同事诉至法院。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未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部分损失由五名被告各承担1%-2%赔偿责任。

还有一些朋友在你喝醉的时候还是想给你灌酒。说“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这样是很可怕的,这样的朋友最终只会害了你。喝酒喝到一定的时候就不要再喝了,喝酒要取之有度。而且就算只喝了一点酒也不能开车,现在可以找代驾。

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同席者是否需要担责,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同席者需要担责,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一、广西一男子酒后醉驾致死

被告人李林邀请李源等人在 KTV唱歌、喝酒庆祝新年,宴会一直进行到第二天早上。晚宴过后,李源酒后驾车返回家中,在回家的路上,与黎某的半挂车发生了碰撞,李源因抢救无效而丧生。

经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认为李源在夜间酒后驾车,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在高速公路跨线行驶,应负全部责任,半挂车驾驶员黎某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但李源的家属却认为,李林等人是这次宴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李源醉酒后,没有尽到应有的照顾义务,李源的死亡,应该由他负责,共259885.2元。

二、同席者需要担责

一般的共同饮酒是在道德调节范畴内,不会受到法律的干预。但如果一起喝酒,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赔偿问题。在喝酒时,共饮人有提醒、劝阻、通知家属的义务,对醉酒人负有看护、照顾、护送的责任。

如果共同饮酒人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被害人在醉酒状态下受到身体伤害,则有可能构成不作为侵权行为,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院的判决

法官觉得案情比较明朗,而且死者与被告是多年的好朋友,两人的关系也比较融洽,调解可以更好地解决各方的矛盾。

法官认为李源是个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的酒量,而他的几个朋友,也没有逼着李源喝酒,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最后,经审理,六名被告共负15%的赔偿,共129942.6元。

李林一人承担90000元,其他五名被告各负担7988.6元。

16岁女孩跳江身亡疑在KTV遭灌醉,你认为KTV有责任吗?

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我觉得KTV对于让没有成年的人陪客人喝酒这件事是有责任的,但对于女孩轻生跳桥这件事应该是没有太大责任的,因为女孩跳桥的原因极有可能是男友不来接她或者其他矛盾,她有了情绪。虽然这两件事是有关联性的,但责任划分还是应该清楚。如果是陪客人喝酒的话,一些素质不太高的客人就会一直灌女孩酒。而在轻生之前,这名女孩喝酒喝得都吐血了。在这之后,女孩便打电话让自己的男友来接自己,但却不知道为何两人居然吵了起来。

女孩可能是觉得男友不关心自己,也可能是其他原因,于是便到了大桥上,跳了下去。没有人来得及挽救这个女孩,如果这个女孩不那么冲动的话,或许还有人能够将她救下来。可是KTV竟然让这些女孩去陪客人喝酒,醉驾身亡ktv与陪酒女担责我觉得就应该保护一下这些女孩的身体健康,如果女孩喝吐血了,KTV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让这些女孩先离开。不过虽然男友没有来接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还是离开了,可以看出女孩有能够离开的自由。

就算陪酒不涉及一些不正当的交易,我还是觉得这个工作不应该存在,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工作的性质到底属于什么,是牺牲自己的美色,还是牺牲自己的时间?我们从这个女孩的照片可以看出她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如果她能够一直读书的话,或许能够有一个光明的前程。我们以前一直觉得学习成绩不重要,但真的去了不同的学校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学习真的是一个分水岭。因为学习的成绩决定了我们未来的工作,决定了我们未来的人生方向。也希望还在学校的女孩们能够好好学习,不要只想着赚钱十几岁并不是我们去赚钱的时候,在这个年纪节俭一些以后,我们就能够赚更多的钱。并且希望这些女孩们坚决不要进入陪客人喝酒这个行业,因为这个行业深似海,一旦进入了的话,想要脱身可能就比较困难了。

KTV在这件事中可能确实有一定的责任, KTV也已经受到了自己应该受的惩罚。在这个年纪,可能有些女孩会非常向往成为社会上的人,非常向往用自己的双手去赚钱。但我觉得如果他们真的想要赚钱的话可以在暑假寒假去工厂,这样比较安全,并且也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来赚钱。

四川男子赴宴后醉驾身亡,遭家属起诉,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李某和好友郭某等人一起吃饭,李某当时喝了酒,李某驾车离开的时候,郭某对其进行劝阻,但是李某不听劝阻,执意要驾车离开,最后发生了事故,因醉驾出事故身亡。

法院最后判郭某承担10%的责任,郭某作为饭局的组织者和酒水的提供者,对李某的劝阻不够彻底,在知道李某喝酒后要驾车离开,没有履行对李某的照顾、看管以及通知家属的义务,还让李某驾车离开。

对于其他两名一起吃饭的人,他们没有饮酒,也没有劝酒的行为,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醉驾身亡,同车九岁儿子幸免于难。

2020年8月19日,李某喝了酒之后,开着车带着9岁的儿子返回家中。在行驶的过程中车辆驶出了道路,与道路右侧的路灯相撞。

李某当场死亡,还好他的儿子并无大碍。

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李某属于醉驾,在行驶的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才导致了这起交通事故。

在这场交通事故中,李某承担全部责任。

李某家属起诉李某好友

李某的家属称李某当时从外地旅游回来,当时带着自己的儿子准备回家吃饭,路过郭某家的时候,被郭某挽留,李某表示自己不喝酒想要回家,可是耐不住郭某的再三挽留,盛情难却就选择了带儿子在郭某家吃饭、喝酒。

喝完酒之后,李某带着儿子驾车准备离开,郭某知道李某要驾车,没有对李某进行劝阻,导致醉酒的李某驾车离开,所以导致了这场车祸。

李某的家属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郭某赔偿60余万元,郭某和其他人要承担60%的责任。

郭某表示有劝阻,不过劝阻无效,李某驾车离开。

郭某说他们在群里面聊天,李某说在他家门口,出于礼节,他才邀请李某来他家吃饭。就只有他和李某两个人有喝酒,但是喝完酒之后李某说要走,他劝李某不要走,当时还拿走了李某的车钥匙。

但是郭某当时没有劝住,李某坚持要回去,还抢走了钥匙,郭某看李某当时的意识非常清楚,走路很正常,没有表现出醉酒的行为。

郭某知道自己作为饭局的组织者应该承担人道责任,郭某当时给李某的家属支付了5万元。郭某表示李某当时没有醉酒,不属于醉酒者,也不需要他人的看护。

法院最后的判决

李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喝酒后不能驾驶车辆,他人的劝住之下,仍然坚持酒后开车。

且这不是李某第一次饮酒驾驶,他之前还有前科,属于屡教不改。

所以李某承担较大的过错,承担主要的责任。

郭某饭局的组织者和酒水的提供者,承担10%的赔偿责任,将近10万元。

喝酒要有个度,注意分寸,切勿酒后驾车

和他人喝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分寸,千万不能够过多饮酒,特别是酒后千万不能够开车。

大部分的事故都是发生在酒后,轻则残疾,重则生亡。

作为宴请的组织者,一定要做到善始善终,要确保每个参加宴会人的人身安全。知道他们喝酒之后,一定不要让他们开车。

千万不要像郭某一样劝住无效,让李某直接走了,发生了事故之后要承担责任。

同伴喝醉酒之后,最好能把他安全的送到家。也可以帮忙叫代驾,或者把醉酒人扣留下来,打电话通知家属,让家属过来接。

千万不要放纵他人自己驾车离开,一旦发生了意外,会因为没有尽到相关的照顾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在喝酒的情况下开车,因为酒精的麻醉作用,所以感知能力都比平常的更低。

特别是喝了酒之后有些人变得兴奋,这个时候胆子就更大了,开着开着速度越来越快,即使想要刹车,可是往往力不从心,发现迟钝,最后就发生了事故。

做一个成年人,都知道最基本的喝酒不驾车。可是有些人总是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自己很厉害,不会发生事故。

千万不要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当做口头禅,应该牢牢的记住并遵守。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生命开玩笑。

也请广大的驾驶人千万要记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一定要安全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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