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KTV一般消费多少?
- 2、KTV里如何消费
- 3、KTV最低消费
KTV一般消费多少?
KTV一般消费200到1000不等。包间收费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大包间80元/小时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小包间50元/小时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不带酒水和果盘,只唱歌。包厢按时段计费,不同时段价格差异明显,非节假日和白天的价格非常之优惠。
服务方式,包厢不设专职服务员,采用自助服务。附设便利超市,酒水大都高于市场价,规模化经营,一般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大小包厢。
扩展资料
经营特色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
1、提高包房周转率对于喜欢演歌的消费者来说,量贩式KTV吸引他们的不仅是低廉的包房费,歌厅内附设的平价超市,也是一种难以抵抗的诱惑。虽说利润率只在30%左右,但较高的包房周转率保证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了量贩式KTV的整体利润。
2、时段分割引导差异化消费量贩式KTV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把本来属于高消费的场所变得大众化了,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有效的时段分割,而不同的时段引导的是完全不同的消费。
3、自助式的点歌为消费者留下了足够的自由空间,也大大节省了量贩式KTV的人力资源成本。过去一个服务员管1-2个包房,集约化的管理减少了人员,也大大节省了开支。
KTV里如何消费
流程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1。包时段的。进屋杭州新明珠ktv会所如何消费,到吧台,问有什么房间,(一般分为大中小,豪华,VIP什么的)两个人小包足矣。要个小包,问能唱多久(一般3-4个小时,得看你什么时间去,各家的时间段安排的也不一样,中午至下午的很便宜,叫做阳广场,6点以后叫黄金场一般到10点,有的还有午夜场)。交钱后,会有服务生领包,去你的房间。你可以自己带东西,但最好别让人看见,放在包里,有的地方看到了,会委婉的让你把食品放在吧台寄存,走时再给你,要是真那样,你在女朋友面前会很尴尬的,建议不要带太多,去唱歌,也不是去看电影。你也可以直接在KTV的超市买,但是特别贵,要是真的什么也没带,就买2平水,一个新嘣的爆米花好了,30多元够了。
还有就是按时间的,不是包段。还是进屋,到吧台,问有什么包房,一小时多钱,要个小包,跟领包的服务生走,进你的包房,之后,会有服务生拿来一个本子,让你签单,你在上边写你进来的时间,(差不多就行,KTV会按这个时间给你记时。你走的时候直接去吧台,电脑会显示你走的时间,那么之间的时间就是你消费的时间,按这个埋单,一般,不到一小时,按一小时算,过一小时,按分钟计算。
你最好能弄到会员卡,时间和金钱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优惠,有的学生证也当会员卡用,看一下就行。
2人也就唱2个小时吧,唱多了嗓子会疼的,要真是包了3-4个小时,唱的没意思了,就走吧,别赖那,没意思。
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