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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男子公然在ktv欺负陪酒女(桐乡好地方ktv有陪酒的)

admin 2022年11月23日 17:49:30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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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KTV外遇美女报假警称多人涉黄,如何看待他的行为呢?

我这种行为非常不负责任,同时也属于违法行为。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我们发现了违法事件,我们确实可以选择第一时间报警,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和他人。但如果我们身边没有出现违法事件的话,我们完全没有理由去浪费警力资源,更不能直接报假警。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显得自己非常不负责任,同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种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发生在上海,有一个男子在KTV里唱歌,在唱歌的过程当中,因为这个男子喝了很多酒,所以男子已经显得有些神志不清。当这个男子走到KTV门口的时候,男子看到身边有一个美女路过,随后便报警生存KTV存在问题。在警方赶到现场之后,警方并没有发现KTV的任何问题,最后才发现这个男子竟然在报假警,这个男子已经因此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个行为本身就非常不负责任。

以我个人来看,这个行为首先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大量占用警力资源。与此同时,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不管这个男子是因为嫉妒的心理而报假警,或者这个男子因为报假警好玩,这个男子的行为本身就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对于这个男子来说,男子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如果这个男子在报假警的过程中出现了其他的违法行为,这个男子也需要为此而受到相应的惩罚。

最后,我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人会在没有任何缘由的情况下报假警,如果这个男子发现了任何问题,这个男子其实可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但如果别人没有对这个男子做任何事情,这个男子的行为其实显得非常荒唐。

男子强拉陪酒女发生关系,报警后女子拿到赔偿谅解他,为何男子还被判三年?

浙江男子史某在KTV和朋友玩的时候,因嫌无聊就叫了杨某作陪,两个人喝酒玩游戏,一直到凌晨一点,史某才离开,但是他在走之前没有给杨某应有的报酬。后来在回家路上,他遇到了杨某,在将杨某骗上车之后他锁紧了车门,逼迫杨某和他发生关系。杨某愤恨难当,说要报警。开始史某没在意,觉得她没那个胆量。但看到警车后担心对方真的报警,所以和KTV老板联系,转了两次钱给杨某。不放心的他又掏了3000元,获得了杨某的谅解书。但是最后史某还是被依法逮捕,被判了三年零四个月。史某不服,他觉得自己拿到谅解书,就等同于“嫖娼”,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判他坐牢。

史某触犯了“强奸罪”,无法洗清

首先可以肯定史某是不怎么懂法律的,他把受害人杨某骗上车后,在违背杨某的前提下和她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已经符合了“强奸罪”的定义。不管后面他想怎么掩饰,这种犯罪行为是没法洗清的。另外杨某已经报警,警方也进行了调查,说明这件事已经立案了。法律岂是儿戏,哪里能容许史某用钱来掩盖事实。

“嫖娼”是双方在嫖客和失足女达成协议后才进行的违法行为,这和“强奸”完全是两个概念。史某如果并没有取得杨某的同意,事先两个人也未曾达成任何协议,所以他口中的和解并不能改变他对杨某所犯的罪行。

和解书只能减轻刑罚,并不能避免刑事处罚

史某花3000元从杨某那里得来和解书,本以为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但是他所犯下的罪行是有证据证明的,和解书只能代表被害人谅解他,并不代表法律能原谅他。任何人只要做出了违法的事情,就不要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律公正性的所在。而且史某拿到的谅解书不能确认其真实性,所以在法庭上权当无效。

总结:做人还是遵纪守法才能平安顺遂,不要以为花钱就能摆平所有事,法律的铁锤不容许任何人质疑它。

咱们结婚吧中段西风为什么要找小三,他跟苏青后来怎么样了?

段西风是因为在KTV中醉酒后意外与陪酒女邓佳佳发生了关系并使她受孕桐乡男子公然在ktv欺负陪酒女,后碍于邓佳佳的手段威胁表现出妥协与软弱桐乡男子公然在ktv欺负陪酒女,被妻子发现后被迫离婚桐乡男子公然在ktv欺负陪酒女,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后,净身出户。

后来邓佳佳流产了,段西风与邓佳佳分开,段西风后悔自己的行径,最终求得了苏青的原谅,两人重新在一起了。

扩展资料桐乡男子公然在ktv欺负陪酒女

角色介绍

1、王彤饰演苏青

段西风的妻子,桃子的表姐,自幼父母双亡由大姨薛素梅养大。在某学校担任图书管理员,与丈夫感情很深,不仅支持丈夫工作,也为爱隐忍,后得知丈夫有外遇之后,毅然选择离婚。

2、高圆圆饰演杨桃

四星级酒店的大堂经理,由于在感情中受过伤,32岁的她依然单身一人。后来因32岁未婚被酒店辞退,经果然推荐到乐悠悠婚纱店担任店长一职。后来和果然终成眷属。

浙江男子“侵犯”陪酒女子,被报警后才支付费用,是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宁波有一名男子到KTV里面去消费的时候,找了一名陪酒女子,但是消费了之后,在还没有付钱的情况下就离开了KTV。后来这名男子开车离开又遇到了这名女子,然后就说要把费用结清,就把这名女子骗上来说,并且强行与这名女子发生了关系。事情发生之后,女子只能够选择报警,自己应得的费用才拿到。这些事件发生之后,男子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也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

这名男子是92年出生的,之前就有多次犯罪前科,这次和朋友到KTV里面去喝酒,男子觉得人太少了不好玩,于是就叫杨某过来陪酒。后来在玩的过程中,杨某输的比较多,所以喝了20多瓶啤酒,但这也不能够成为男子拒绝支付酬劳的理由。而且男子在和杨某强行发生关系之后,女子还明确的说要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男子却不以为然,觉得杨某并没有胆量报警。

后来男子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因为看到了警车,害怕对方真的会报警,然后就通过KTV的经理给了杨某300块钱和88元的红包。但是这个时候杨某已经报警了,知道这个情况之后,男子又向KTV的经理付了500元的酬劳,还有88块钱的红包。后来为了确保没事,男子又在支付了3000块钱的情况下获得了女子的谅解书。但是在拿到证结束的时候,警方已经立案了,所以犯罪事实是真实存在的,然后男子又要求杨某以自己女朋友的身份到派出所去撤案,但是杨某不同意。

这个计谋被拒绝了之后,男子又让杨某到派出所去以自己卖淫和嫖娼为理由将这起案件撤销,而杨某依然没有同意。最后男子再想去找杨某去商量对策的时候,杨某已经离开了,而男子也因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给依法拘留。从整个事件来看的话,这名男子的行为是肯定构成犯罪了的,他当时的行为也违背了杨某的个人意愿,事后不管出了多少钱或者有没有谅解书,都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所以后来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共计三年4个月。

KTV遭5名男子猥亵强迫,女子被殴打,后来怎样了?

一女子在KTV遭遇了5名男子猥亵搭讪,她拒绝后遭到了5人的殴打,最终死亡。而在庭审现场上,几个有亲戚关系的施暴者上演了狗咬狗、互推责任的一幕。

2019年7月28日晚十一点多,安徽合肥的徐某带着妻子朱某和亲戚去一家KTV唱歌。在徐某去停车,朱某遭遇5名男子上来搭讪。朱某见5人满身酒气,不愿搭理他们,开好房间后马上离开。没想到,朱某和同伴上厕所的时候又遇到这5人,他们拿着酒瓶拦住了朱某去路,还拉扯着让朱某让陪自己喝酒。徐某听到动静后出来解救两人解救。可这5人显然已经丧失了理智,竟然径直冲进包间,当着徐某的面强迫朱某陪酒,朱某无奈叫服务员制止,但还是不起作用。

酒壮怂人胆,5人猥亵调戏不成,又控制不住,一直堵住包间门口用下流语言辱骂朱某,两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徐某被打成重伤,朱某头部重伤,当场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5人均为外卖骑手,相约在KTV休闲找刺激,他们中最大的34岁,最小的26岁。

案件第一次庭审时,5名被告人均拒绝认罪,相互推卸责任,声称自己不是该案件主犯。10月26日,法院二次开庭时,5人还是相互推诿,说自己没有打人,是拉架的,法院当天并未作出判决。

网猥亵调戏不成,找上门将人殴打致死,性质实在恶劣。借酒闹事,团伙作案,推诿责任,这几个人完全与人们的道德标准相向而行。此外,双方殴打时间长达20多分钟,KTV竟然还控制不住,也绝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KTV是Karaok TV的缩写,Kara是日文“空”的意思,ok是“无人乐队”的英文缩写。KTV发源于日本,传到中国就演变成“卡拉ok”,成为一个集酒吧、歌厅、保健、洗浴于一身的综合性娱乐场所。其实,我国的KTV大多是规范、无年龄分级的娱乐场所,但总有人思想龌龊,或者受部分不规范场合的影响,把这个地方当成了发泄之地,尤其对于进入KTV的女性和未成年人另眼相看,用恶意的目光揣测她们,甚至把她们当成自愿的、可以下手的对象。

据媒体报道,一名女子和朋友们去喝酒K歌,上厕所期间因醉酒误入男厕所倒地昏睡,被上厕所的陌生男子在厕所内侵犯。长春女孩李婷通过“陌陌”约三名男网友去KTV唱歌,三名男子轮番给李婷灌酒,酒醉后对李婷实施了侵犯。四川恩阳女孩熊某和2名男性朋友去K歌,上厕所期间忘记反锁厕所门,被一位朋友在厕所实施侵犯。

女性毫无防备确实不够聪明,但最大责任还是在作案者的身上。忘记锁门不是重点,君子心中有门,识人不清、安全意识差有错,但借机逞兽欲犯罪的人,其行为已经无法被原谅。

网络搜索“KTV”,可以看到类似猥亵侵犯及斗殴案件众多,以致于在这里在违背女性意愿实施猥亵成了司空见惯,被告人家属竟认为在KTV陪酒搂抱属于正常现象。

确实,很多人来到KTV也许并不只是想唱歌娱乐,更多的是在生活的甜酸苦辣中寻找灯红酒绿的感觉,获得片刻迷醉。如上述的5名外卖骑手,也许劳累一天,想着休闲一刻,没想到酒精迷失本性,肆意放纵自己的恶,作出伤害他人、伤害家庭的事情。但法律无情,无论如何抵赖,如何狗咬狗,法律只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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