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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男子KTV消费不愿意付钱,谁料刚出门就丢了性命)

admin 2022年11月17日 10:47:40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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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中自然也不缺坑爹女。一名九五后的打扮鲜艳的女孩,在KTV疯狂消费了十二万多,原本以为这位女孩是一位富家女,不料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外。原来这位女孩并不是什么富家女,她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她也因无法支付KTV消费的12万块钱被起诉,最终受到了两年有期徒刑,而她父母为了偿还女儿欠KTV的钱,竟然把多年以来打工积攒下来的钱都赔光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21日,地点是上海市的一家KTV,当事人是一名95后的石姓女孩石某。原来,事发当天石某以为自己庆祝生日为由,邀请了一帮朋友来到这家KTV里面狂欢。石某等人在这家KTV里面开了一瓶接近5万块钱的人头马,以及150瓶单价400元的香槟酒。按照这家KTV老板的说法,石某在这次生日庆祝活动中消费了12万多块钱。但是因为石某是这家KTV的老顾客,而且这次生日活动的酒水也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因此KTV店家当时也没有表示太大的疑问。

但是等石某一行人人消费完,店家让他们付款的时候,石某却拒绝付款。KTV店家对石某的行为感到惊讶,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于是就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最终石某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原来石某的生日并不是在5月份,而是在8月份。也就是说,石某这次在KTV里面庆祝生日其实是假话,至于石某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石某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石某的家境一般,并不是什么富家女。石某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收入并不高,仅仅可以维持生活而已。显然石某乱花钱并不符合他家的经济情况,石某家里并没有能力支付这12万块钱的消费。最终石某父母把积累多年的4万块钱拿出来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而石某本人也被警方拘留,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罚款5000块钱。应该说石某是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石某的父母被这个败家女给连累了。

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而且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很多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娇生惯养,这样其实很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一种养尊处优的性格。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像这起事件中,石某很可能就是从小被父母娇惯大的,因此才会这么胡来。为人父母,自然有责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那么他们本身也是有过失的,而且最终很有可能反被孩子的恶劣行为给拖累。这点值得广大父母们借鉴。

我在KTV消费4100没钱买单他们把我关在这里一天了我要怎么办1?

建议报警,虽然你没有买单,但是只属于经济纠纷,KTV没有权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不受倾犯。KTV将你关起来属于违法行为。

浙江男子“侵犯”陪酒女子,被报警后才支付费用,是否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浙江宁波有一名男子到KTV里面去消费的时候,找了一名陪酒女子,但是消费了之后,在还没有付钱的情况下就离开了KTV。后来这名男子开车离开又遇到了这名女子,然后就说要把费用结清,就把这名女子骗上来说,并且强行与这名女子发生了关系。事情发生之后,女子只能够选择报警,自己应得的费用才拿到。这些事件发生之后,男子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也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

这名男子是92年出生的,之前就有多次犯罪前科,这次和朋友到KTV里面去喝酒,男子觉得人太少了不好玩,于是就叫杨某过来陪酒。后来在玩的过程中,杨某输的比较多,所以喝了20多瓶啤酒,但这也不能够成为男子拒绝支付酬劳的理由。而且男子在和杨某强行发生关系之后,女子还明确的说要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男子却不以为然,觉得杨某并没有胆量报警。

后来男子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因为看到了警车,害怕对方真的会报警,然后就通过KTV的经理给了杨某300块钱和88元的红包。但是这个时候杨某已经报警了,知道这个情况之后,男子又向KTV的经理付了500元的酬劳,还有88块钱的红包。后来为了确保没事,男子又在支付了3000块钱的情况下获得了女子的谅解书。但是在拿到证结束的时候,警方已经立案了,所以犯罪事实是真实存在的,然后男子又要求杨某以自己女朋友的身份到派出所去撤案,但是杨某不同意。

这个计谋被拒绝了之后,男子又让杨某到派出所去以自己卖淫和嫖娼为理由将这起案件撤销,而杨某依然没有同意。最后男子再想去找杨某去商量对策的时候,杨某已经离开了,而男子也因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给依法拘留。从整个事件来看的话,这名男子的行为是肯定构成犯罪了的,他当时的行为也违背了杨某的个人意愿,事后不管出了多少钱或者有没有谅解书,都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的。所以后来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共计三年4个月。

在ktv消费了没钱给,然后被对方两个员工打了怎么处理?

最好是报警处理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虽然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你消费了没给钱是你不对,但是你被打了,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他们打人就更不对了。

去KTV玩最后没给钱人跑了犯法吗

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你好

这个一般是民事消费纠纷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属于违约行为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但是明知没钱一男子去ktv消费却无钱支付,也没想给想,最后跑了,这个涉嫌诈骗。

狂点香槟却没钱结账,上海“名媛”吃霸王餐是被怎么判的?

由上海名媛群爆出的包装名媛可以说备受争议。之后,网友对此事也展开了一次次的讨论。而最近一桩新的上海名媛吃霸王餐事情,再次引发了网友的关注。而该名媛在KTV消费时并没有结账,被判刑两年。这位上海名媛是来自于95后的石某,她在检察官的询问下讲述了今年5月20号当晚,她在上海静安区的某家KTV举行了自己的生日party。

在这场party中,她和她的三个朋友点了一瓶路易十三,还有150瓶香槟。玩到了凌晨5点,消费了10万元,而之后她在吧台演了一出霸王餐的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也对石某以诈骗罪提出了公诉。在5月21日,静安区的这家KTV负责人向警方报案。

他表示一位姓石的女子以举办生日party的名义消费了一瓶价值49,800元的路易十三以及150瓶398元的香槟,总计消费达到了12万元以上。甚至在喝完高档洋酒,吃完生日蛋糕后,石某和她的三名朋友更是将上百瓶香槟喷洒在KTV的包厢中。

这位负责人也说石某是KTV的常客,在举办party时打电话向 KTV提前预定了包厢和服务,但是在事后却拒绝支付费用。而警方在办案时,更是发现石某的生日是8月。5月20日,她只是找借口举办520的狂欢party。这位女士更是比较大胆,提前预定了酒水,但却没有带相应的钱款。

而石某本身也没有固定的工作,父母也仅仅是普通的务工人员,家庭没有能力去支付她当晚的消费。可以说她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证据充分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尽管在案件办理时,她的父亲也用自己的血汗钱赔付了这家KTV当晚4万多的酒水,但石某还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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